第三次期中考終於結束了 好啦其實才兩天

不過 無論如何 能夠早早解脫也是好的=ˇ=

真的。



這次只考了五科(國、英、數、物、地)

和第二次的淒慘相比 我對成績更增了幾許把握

雖然那把握依然是不多的 也只能無奈的笑著

順其自然吧我想 真沒什麼好在意的

真的。



事實上 甫經過期中考折騰的我 並未相當輕鬆

畢竟時光匆匆 又到了週末 我會是忙碌的

補習啊 補課啊(段考前請太多假實在不好這樣)

左思右想著 規畫不太夠用的週末 其實心情還是煩躁的

真的。



說到法律上的詐欺罪 聽說是這樣的

『凡利用他人的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的人即犯詐欺罪。』

是的 該說是命題老師 就這樣用考卷詐欺著我們

而我們不斷的受害 卻仍不斷的無法為自己辯白

正是利用我們對以為已熟稔的各科的剩下的那塊其實頗大的無知

誆騙了對我們而言已十分稀少而珍貴的分數 且那是積少成多的

雖是一點一點溜走 同樣可使我們在分數嶺中 由山巔滑至幽谷

啊 多少人蒙受其害啊 這種蠶食的殘忍 試卷上開始滴滿腥紅



或許有人受影響得多 有人受影響得少

但我們全都無一例外的 斷斷續續的遭到持續的詐欺

責怪那些包裹在題目中的陌生觀念 為何不早些與自己碰面

讓自己取得一點心安 一點踏實 不在分數保衛戰中鎩羽而歸



然後期末考距現在也是頗近的

但願大家能了解這篇 我想還是會有人懂的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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