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在逛士林夜市時,口袋開開,沒裝什麼,反正也不會被別人偷。

突然走過某一個道路中間的攤販,一堆人突然擠過他身邊,

覺得沒什麼,反正口袋是空的,也沒東西給他偷。

不過才往前走幾步,"少年ㄟ~作賊ㄚ不好歐"老闆說。

某甲被老闆拉住了,當然是驚訝一陣,"你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還我" 老闆說。

某甲不理他,他又沒做什麼,往前走。

突然好像計畫好的一般,身後出現五六個看似流氓的人

"偷拿別人的東西還想跑,走,來去見警察"說著就被抓回去攤位前,被拖到老闆身邊。

老闆手一伸到某甲口袋,竟然拿出一個東西,明明口袋就是空的。

老闆用很平常的口氣,假裝教訓他一頓,

最後面說了一句"好啦!小孩子還有前途,不要報警,私下和解好啦!這件東西200罰你50倍就好"

一群人還有6個兇神惡煞看著我們,某甲當然也是明辨到底,

不過老闆卻是無動於衷,路過的人也好像在看戲、看小偷的眼光在看他。

好吧!某甲自認倒楣,去提款機領個10000元出來救人。

老闆拿到錢後,卻在奸笑說"以後好好做人阿,壞路不能走阿"

現在,不只要小心被偷東西,也要小心不要口袋被塞東西,被當作小偷敲詐。

請大家告訴大家要小心。



那遇到這種狀況要如何應對呢?

某乙也有發生過,不過是在師大夜市...

結果某乙完全不理會,就跟老闆說,到警察局ㄚ,驗指紋就知道了。

隔天指紋報告出來, 結果上面只有老闆的指紋,沒有某乙的指紋,後來警察還問某乙要不要告那老闆。

所以啦,這些混蛋就是抓住一般人不想惹事的心態來敲詐你。

以後沒有就沒有,上警局驗個指紋ㄚ,別當冤大頭,千萬別碰那個商品喔!

但是請注意:沒碰到過的東西,事前、事後無論如何

絕不接觸,但也要小心栽贓的東西會往您身上丟,造成假象碰觸

心理學上您99%會去接,而留下指紋等証據。

簡單不同意任何人開包包,一切到警察局再請警察開封驗指紋,到任何地方無論如何還是絕不接觸!

最後記得要留彼此指紋俾核對來準備訴訟,保障好人,根絕歪風!

千萬不要有"多一次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繼續危害不曉得又膽小的無辜善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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